近些年来,关于非法传销的案件层出不穷,因其有着较大欺骗性、隐蔽性、裹挟性的特点,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危害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。在经济社会稳步有序发展的当下,整治打击新形势下涉众性非法传销活动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,是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“以人民为中心”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,也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打击涉众性经济犯罪、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良好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。基于此,市场监管、公安等部门要齐抓共管、凝聚起打击非法传销的强大合力。
强化宣传,认识非法传销的违法本质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、报刊杂志、网络等传统和现代传播平台,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揭露传销的基本特征和危害,揭示传销的害人实质和骗人伎俩,让群众充分认识到,非法传销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必须割除的毒瘤。并通过公开曝光一些典型案例,大力营造震慑犯罪、教育群众的浓厚氛围。
强化管理,铲除非法传销的经营场所。针对传销组织跨区异地传销的特点,公安机关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础上,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,推进“无传销社区(村)”创建活动,联合开展辖区的日常巡查,尤其要加大对外地人租住房屋以及外地人经常聚集场所的管控力度,对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、培训场所、货源、保管、仓储等条件的,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,铲除非法传销的经营场所。
强化监管,净化非法传销的网络平台。要进一步夯实网络传销属地监管责任,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拒绝传销的企业责任,不断加强对网络平台的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,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的网络平台,要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。并建立网络平台信用档案,对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,切实实现网络平台无传销。
强化奖惩,加大非法传销的打击力度。建立打击非法传销部门联动机制,形成分工明确、协同配合、齐抓共管的局面。特别要落实传销线索群众举报制度,通过发布传销警示、公益广告等形式,向社会公布群众举报电话,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和处置传销线索,对于举报线索属实并立案查处的,可适当予以奖励,使非法传销行为无以遁形。